眉山市彭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眉彭资交拍告[2020(P)-7]号
彭山购房网发布: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2020(P)-5、6、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0(P)-5号 | 江口街道 | 51602.07平方米(约77.40亩) | 二类住宅用地), 兼容性:B1(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 | 70/40 | >30% | <35% | <2.98且>1.0 | <100米(且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 17725 | 3545 |
2020(P)-6号 | 江口街道 | 35962.62平方米(约53.94亩) | 二类住宅用地), 兼容性:B1(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 | 70/40 | >30% | <35% | <2.98且>1.0 | <100米(且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 12353 | 2471 |
2020(P)-7号 | 江口街道 | 69876.36平方米(约104.81亩) | 二类住宅用地), 兼容性:B1(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 | 70/40 | >30% | <35% | <2.98且>1.0 | <100米(且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 24002 | 4801 |
注:出让地块面积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宗地的拍卖出让活动。
(二)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
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网下载地块的拍卖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
此次拍卖地块竞买保证金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任意一个)网银交纳。如需参加竞买,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帐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16时00分。
六、拍卖会时间及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承办,定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底楼拍卖大厅)举办。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将在2020年12月3日9时至9时30分,对竞买申请人进行纸质报名资料的审查。通过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20年12月3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联系电话:028-37629891 联系人:杨女士